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审中心(CDER),之所以成为了全球最具权威的药审机构,与其整个系统的科学性、职能部门的高效率、工作人员的严谨性密不可分。而整个药审中心的合理建设,得益于建立在一件件法案的顶层覆盖之下,才能使之健康、快速、可持续的运营下去。在众多法案之中,1992年开始的《处方药使用者付费法案》(The Prescription Drug User Fee Act ~ PDUFA),被业界称之为“美国现代新药审评的基石”,开创了新药审评审批的新纪元,且直至今日,仍在更新使用当中,值得业界学习。
PDUFA法案背景
1992年之前,由于FDA缓慢的药品审批状态,使药品上市晚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美国患者对此极为不满,认为FDA将美国消费者置于不利地位,这一现象,被制药行业称为“药品上市迟滞”。过长的审评时间,不仅耽误患者使用这些药品治疗,还影响药品生产商收回研发成本。FDA在当时估计,审评完成每迟滞1个月,带给生产商的平均损失达1千万美元。但在1992年,FDA药品审评人员配置严重不足,这就自然客观的存在审评流程不可预测、审评速度慢等弊端。当时的美国药品生产商协会(PMA)主席Gerald J. Mossinghoff(曾担任美国专利局局长,该机构完全由专利申请付费提供资助),在FDA是否可以收取企业付费问题上率先打破僵局。认识到FDA经费不足将对产业界造成损害,试图在制药行业与FDA之间找到对双方均有益处的共同点,并提出4项具体条件。但出于总统竞选的压力,布什直到大选前1天才签署该法案,同意通过收费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而非替代国会下拨给FDA的拨款,PDUFA得以通过。PDUFA授权FDA收取3种费用:新药申请费(1992年~10万美金)、设施费(1992年~6万美金)、产品费(1992年~6千美金)。这些费用逐年上调,在PDUFA第VI版新药申请费已经上升为242.1万美元了,后面这两种收费由于是基于相对稳定的基数(不管是药厂数目还是上市的药品数,都不会有太多太大的突然变化),保证了FDA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1992~1997的5年间,PDUFA-I取得了极大的成功,FDA在没有降低新药审评标准和增加国家财政拨款的前提下,处理了堆积如山药品申请,探索了新的审批机制和过程,设立了药品审查过程中的各个工作时限,圆满完成了PDUFA-I所设定的各个目标,平均审批时间从实施前的21个月/件,下降到1997财年末的12个月/件。PDUFA-I的顺利实施也增加了美国国会及FDA的信心,至今已更新至2017年的第VI版。
1. What you need to know about PDUFA VI。http://catalyst.phrma.org/what-you-need-to-know-about-pdufa-vi.2.https://www.fda.gov/downloads/ForIndustry/UserFees/PrescriptionDrugUserFee/UCM511438.pdf3. http://phrma-docs.phrma.org/sites/default/files/pdf/Factsheet-PDUFA-VI.pdf4. 大招频放的中国食药监局能从这项美国法案中学到什么?知识分子5. 从PDUFA I到PDUFA V~FDA通过法规体系的完善实现新药审评的持续改进,CN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