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济神州与BMS-Celgene和解并终止3款成熟产品商业化合作 2023年8月3日 17:24 • 转载推荐 • 阅读 5251 8月2日,百济神州发布一则“有关仲裁的最新情况”公告,全文如下: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先前披露,自2020年6月以来,百济神州在国际商会与Celgene Logistics Sàrl(新基物流,现隶属于百时美施贵宝BMS)就ABRAXANE®(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进行仲裁。 2023年8月1日,百济神州及其全资子公司BeiGene Switzerland GmbH与百时美施贵宝、Celgene Corporation(新基公司)、Celgene Switzerland LLC、Celgene Kappa Holdings LLC、Celgene Holdings East Corporation,以及新基物流(合称为“BMS-Celgene”)签署和解及终止协议(“协议”),就终止双方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关系、和解和豁免仲裁中的索赔、豁免因许可和供应协议(“许可和供应协议”)、经修订和重述的质量协议(“质量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索赔以及双方的其他争议和潜在争议达成一致。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共同撤回仲裁,BMS-Celgene同意向百济神州转让其于2017年从公司购买的23,273,108股公司普通股,在每一情形下均须遵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满足若干交割条件。根据协议,百济神州对转让的股份没有任何付款义务。此外,双方同意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终止许可和供应协议及质量协议,但公司有权继续销售瑞复美®和维达莎®的所有库存,直至售罄或2024年12月31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协议规定双方和解并互相豁免因仲裁、许可和供应协议、质量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和潜在索赔,以及双方之间的其他争议和潜在争议,在每一情形下均须遵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满足若干交割条件。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药时代 发布者:haitao.zhao,转载请首先联系contact@drugtimes.cn获得授权 赞 (0) 打赏 为好文打赏 支持药时代 共创新未来! 0 生成海报 首款!GSK的PD-1再添新适应症 上一篇 2023年8月3日 17:24 Nature | 上海药物所破解GPCRs的激酶招募及偏向性信号转导机制 下一篇 2023年8月3日 17:25 相关推荐 转载推荐 生物医学领域全球Top10研发机构一览 2021年2月8日 5.4K3 转载推荐 中小型药企的海外临床开发,如何选中王炸CRO? 2021年3月18日 1.1K0 转载推荐 张文宏撰稿:从7个国际指南演进,看耐多药结核病治疗药物进展 2021年8月27日 4.1K1 转载推荐 【海通医药】小瓣膜,大时代——二尖瓣、肺瓣行业研究 2021年6月9日 6760 转载推荐 年度总结:晚期卵巢癌有哪些药,如何用? 2021年1月11日 1.4K0 转载推荐 照亮百年漫漫长夜!首创新药改写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HCM)治疗范式 2025年5月22日 2.5K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