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四份重要文件,标志着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调整将同步制定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旨在将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药品推荐给商业健康保险等参考使用。
调整范围涵盖目录外和目录内的西药与中成药。目录外药品需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获批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或在此期间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以及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罕见病治疗药品等。目录内药品则涉及协议到期需续约或调整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以及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此外,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也将纳入调整范围。
工作程序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公布结果五个阶段。7月11日至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随后,将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最终于10月至11月公布调整结果。
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将进一步优化目录结构,提升药品保障水平,同时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衔接,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用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