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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直接或间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下属组织拥有、控制或受益的实体。 -
被认定为对中国国防工业基础有“军民融合贡献”的实体,如接受中国政府军事工业规划支持、与工信部或国资委等机构有关联、持有军事生产许可等。 -
涵盖上述实体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股权占比50%以上的关联实体。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药时代
发布者:yian,转载请首先联系contact@drugtimes.cn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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