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递送系统病毒在感染宿主细胞后会将自身的遗传物质导入宿主细胞中,这些基因序列会在宿主细胞中进行蛋白质表达。基于该原理,通过改造天然病毒将目标基因置入病毒基因序列中,便可利用病毒向靶细胞传递目标基因。常见的病毒载体包括逆转录病毒(Retrovirus)、慢病毒(Lentivirus)、腺病毒(Adenovirus)、腺相关病毒(Adeno-associated virus,AAVs)、单纯疱疹病毒(Herpes simplex virus,HSV)等,其中AAVs因其较低的免疫原性和成熟的生产工艺,是近年来热门的病毒载体。《蓝皮书》介绍了基因编辑技术(ZFNs、TALENs、CRISPR、BE、PE、PASTE)、递送系统技术(病毒递送系统、LNP、VLP),以及相关技术进展;梳理了基因编辑技术在体外细胞疗法中的应用及上市产品;并总结了基因药物研发的核心要点。更多详细内容可参见完整版报告。三、基因药物领域监管机制美国基因药物监管现状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HHS)下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美国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Office for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s,OHRP)、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共同负责美国基因药物监管工作。其中,FDA下设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enter for Biologic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BER)及其子部门组织与先进疗法办公室(Office of Tissues and Advanced Therapies,OTAT)负责对基因药物产品的IND、NDA、BLA审查。欧盟基因药物监管现状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的先进疗法委员会(CAT)负责基因药物品临床试验审批、上市申请、产品分类和认证等,其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为医药产品法(Medicinal products 2001/83/EC)及ATMP医疗产品法规(Regulation(EC) No 1394/2007),按集中审评程序审批。通过审评的产品由人用药品委员会做出最后建议,最终推荐EMA批准后授予认证证书并由EMA继续检测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日本基因药物监管现状日本将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组织工程产品从药品、医疗器械的再生医学产品中独立出来单独监管,重新修订了《药事法》,并于2013-2014年连续出台了《再生医学促进法》和《再生医学安全法》,作为基因药物产品发展的法律依据。日本再生医疗领域的主要国家监管部委包括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文部科学省、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四个机关单位在研究推动、设计开发、许可认定、品质评价、程序审查等具体事务上各有侧重和分工协作,另外日本标准协会(Japanese Standards Association,JSA)负责安全性评价等行业标准制定。中国基因药物监管现状中国在基因药物领域的基础研究和临床试验开展较早,首个临床试验可追溯到1991年(B型血友病患者展开的基因药物治疗临床试验),但当时对基因药物的监管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对于研究开发的多个环节设计的具体内容没有详细要求与规定,约束性不强。2003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人类基因治疗研究和剂型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逐步开始加强基因药物的监管。2018年,中国开始加强对基因药物及生物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指导和法律法规制定。近年来相继发布《基因治疗产品长期随访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基因治疗产品非临床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基因修饰细胞治疗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体内基因治疗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持续优化我国基因药物监管体系。《蓝皮书》详细梳理了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对于基因药物的监管情况和主要政策。更多详细内容可参见完整版报告。四、基因药物领域研发现状与市场潜力截至2023年11月,全球有12款基因药物获批上市。治疗领域覆盖肿瘤、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眼科、骨骼肌肉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