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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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与治疗:2013年6月确诊宫颈癌并接受手术治疗;2016年8月起在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接受后续治疗,主治医生为李某。 -
病情进展:2023年8月病情复发并转移,经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建议进行PD-L1检测(结果为阳性)。 -
用药情况:医生李某推荐使用卡度尼利单抗(2022年6月上市),患者通过第三方联系康方药业销售人员冉某元,于2024年4月17日起自行在院外购买使用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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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与治疗:2017年6月确诊宫颈癌并接受手术治疗;2024年1月因右下腹隐痛就诊,诊断为术后复发并转移。 -
治疗方案:经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建议放疗+化疗+免疫联合治疗(推荐帕博利珠单抗),但患者根据医生李某推荐选择价格较低的卡度尼利单抗,并于2024年1月30日起自行在院外购买使用。
核实处置情况
(一)医生李某医疗行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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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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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与用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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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论
(二)患者获取药品调查
李某美: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共获取药品70支,其中以13220元/支的价格(市场价)自行在药店购买市售药品6支(共计79320元)、获慈善赠药5支、免费领取临床研究药品59支(标注有“仅供临床研究使用”字样)。
唐某莲: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共获取药品90支,其中以13220元/支的价格自行在药店购买市售药品6支(共计79320元)、获慈善赠药6支、免费领取临床研究药品78支(标注有“仅供临床研究使用”字样)。
2025年1月1日,卡度尼利单抗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患者实际支付300-1000元/支)。两名患者自费购药行为均发生在医保目录纳入前。
(三)临床研究药品来源
伪造文件套取药品:康方药业销售人员伪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中医院的研究立项文件、医院伦理审批文件等材料,从企业套取临床研究药品,并通过冷链配送至3家药店。(重庆和平新健康欣特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沙坪坝药房、重庆关怀直达都市花园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关怀直达重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新桥店)
经公安机关调查,康方药业销售人员实施了伪造印章、伪造医生处方签的行为,综合其违法事实、产生的直接危害及获利等情况,其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药店违规行为:3家药店免费发放药品,但该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条“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的规定,被沙坪坝区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处罚。
(四)涉事药品质量的核查
患者李某美、唐某莲使用的标注有“仅供临床研究使用”字样的药品,属于“临床研究药品”,不是尚未批准上市的“临床试验药品”,与正常上市销售的药品均按照国家批准的药品标准及处方工艺进行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未发现上述药品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五)涉事诊所调查
输注药品违规:患者在沙坪坝区刘某芬诊所输注药品,该个体诊所具备合法资质,可以开展输液服务。但处方由冉某元伪造,涉案诊所存在未核查药品、未规范书写病历等问题,被立案调查并处以警告+罚款4.1万元;涉事医生给予警告+罚款1.5万元,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监管。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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